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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工作服定做公司的进项可是否可以抵扣销项

发布时间:2022-01-11 浏览1880次
  (一)提供或者配备用品的对象是本企业聘用或者聘用的员工;

  (2)物资具有劳动保护性质,必须是工作所需;

  (3)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;

  (4)限于工作服、手套、安全防护用品、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形式。

成都工作服定做的统一工作服是合理的生产经营费用,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。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),“二。企业职工服装费用的扣除”: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,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职工工作时所发生的着装工作服装费用,根据《实施条例》第27条的规定,可以作为企业的合理费用在税前扣除。成都工作服定做认为虽然这是企业所得税的规定,但增值税也可以作为参考。既然税前扣除是作为企业的合理支出给出的,那么扣除增值税是没有问题的。